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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提示: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提示:

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劳动法中的相关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企业要注意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岗位。禁忌劳动范围: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章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企业要注意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妥善安排“四期”劳动。女职工的四期是指: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企业需要特殊的保护。,3、女职工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例外。,依据劳动合同法,只有女职工符合第39条规章的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过失性情况时,企业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余情形,如40条规章的过失性解除、41条的经济性裁员、44条规章的期满终止等,均不得对女职工适用,失少要等三期届满方能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章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护了妇女哪些权益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护了妇女哪些权益

【法律分析】作为我国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人权保护法律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保障性的、协调性的、补充性的和制裁性的规定,将宪法、法律中的有关规定系统化、制度化、全面化,按照宪法规定的六大权利——政治、教育、劳动、财产、人身、婚姻家庭,全面确立了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机制,使法律规定妇女所享有的权利能够落到实处。保护了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同时,法律还将丰富人格权益保障内容,对精神控制残害妇女的行为作出禁止的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PUA、女德班等将被规定为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第四条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提示:

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宪法》、《民法典》总则编及婚姻家庭编、《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反家庭暴力法》以及地方的《女职工保护条例》等。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 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逐步完善对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 《宪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反家庭暴力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