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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教育局投诉电话

浙江省教育局投诉电话

浙江省教育局投诉电话

浙江省教育厅举报投诉电话有两个类型,分别如下: 1、浙江省教育厅中小学校有偿组织补课投诉举报电话:0571-88008828或0571-88008837,前者是到浙江省教育厅基教处,后者则到浙江省教育厅督导处。 2、浙江省教育厅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投诉举报电话:0571-88008939,这个电话是到浙江省教育厅人事处的。 浙江省教育厅下属其他市对应举报投诉电话: 1、杭州市教育局举报电话是0571-85069426(督导处)、87065778(高中处)、87061385(初教处)。 2、宁波市教育局举报电话是0574-89183399(督导处)、89183387(基础教育处)。 3、温州市教育局举报电话是0577-88636604(督导处)、88630369(基教处)。

2,杭州市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

杭州市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

杭州市教育局没有24小时的服务热线。 电话是0571-85068131,0571-87061385,0571-8958359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冬令时),下午14:30-18:00 (夏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教育局星期六和星期日有值班人员上班。 杭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协助做好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四)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3,中国棋院杭州分院

中国棋院杭州分院

中国棋院杭州分院为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学校由杭州市委宣传部主管、中国棋院杭州分院举办、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协办,招收具有棋牌类、电子竞技等智力运动及相关项目基础的适龄青少年学生,并开展智力运动专业教育和九年一贯制文化课教育。 院长介绍: 1、陈祖德院长1991.10-2003.06 陈祖德(1944.2.19~2012.11.1),男,中国围棋职业九段棋手。上海人。历任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中国棋院院长,中国围棋协会副主席、主席,《中国围棋年鉴》编委会主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杰出教练员。1978年、1983年,当选为第五届、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王汝南院长2003.06-2007.01 王汝南,1946年9月2日出生于安徽合肥,中国著名围棋运动员,中国棋院第二任院长,原中国围棋协会主席。 1960年学棋,1962年获全国少年儿童围棋赛冠军,1963年进入国家围棋集训队,1965年国家围棋队成立,成为主力队员,多次访日参加中日比赛,1966年在中日围棋水平仍有差距时战胜日本九段。七十年代国家围棋队恢复后曾获全运会围棋项目银、铜牌,又作为教练员兼运动员为培养新人尽力。 3、华以刚院长2007.01-2009.06 华以刚,江苏常州人,1949年4月2日生。11岁进体校,16岁进集训队。1982年被授予围棋八段,一直从事围棋行政工作,曾任中国棋院围棋部主任、副院长、中国围棋队领队、中国围棋协会副主席等职。现任中国围棋协会副主席、秘书长兼裁判委员会主任、中国棋院院长、中国围棋队领队、《中国围棋年鉴》编委会副主任。

4,中国棋院杭州分院院长级别

中国棋院杭州分院为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学校由杭州市委宣传部主管、中国棋院杭州分院举办、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协办,招收具有棋牌类、电子竞技等智力运动及相关项目基础的适龄青少年学生,并开展智力运动专业教育和九年一贯制文化课教育。 院长介绍: 1、陈祖德院长1991.10-2003.06 陈祖德(1944.2.19~2012.11.1),男,中国围棋职业九段棋手。上海人。历任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中国棋院院长,中国围棋协会副主席、主席,《中国围棋年鉴》编委会主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杰出教练员。1978年、1983年,当选为第五届、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王汝南院长2003.06-2007.01 王汝南,1946年9月2日出生于安徽合肥,中国著名围棋运动员,中国棋院第二任院长,原中国围棋协会主席。 1960年学棋,1962年获全国少年儿童围棋赛冠军,1963年进入国家围棋集训队,1965年国家围棋队成立,成为主力队员,多次访日参加中日比赛,1966年在中日围棋水平仍有差距时战胜日本九段。七十年代国家围棋队恢复后曾获全运会围棋项目银、铜牌,又作为教练员兼运动员为培养新人尽力。 3、华以刚院长2007.01-2009.06 华以刚,江苏常州人,1949年4月2日生。11岁进体校,16岁进集训队。1982年被授予围棋八段,一直从事围棋行政工作,曾任中国棋院围棋部主任、副院长、中国围棋队领队、中国围棋协会副主席等职。现任中国围棋协会副主席、秘书长兼裁判委员会主任、中国棋院院长、中国围棋队领队、《中国围棋年鉴》编委会副主任。

5,拱墅区公立幼儿园排名

大关苑实验幼儿园创建于1995年8月,隶属于拱墅区公办幼儿园,是一所甲级幼儿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大关苑实验幼儿园创建于1995年8月,隶属于拱墅区公办幼儿园,是一所甲级幼儿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十年来幼儿园逐渐形成了“家园合作共育”的办园特色,创建了“快乐成长”的教育品牌,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杭州市大关艺术幼儿园杭州市大关艺术幼儿园,成立于2005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业务范围是“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大红花][大红花][大红花]【摘要】
拱墅区公立幼儿园排名【提问】
亲亲,非常荣幸为您解答[开心][开心]拱墅区公立幼儿园排名是:1天水幼儿园天禾园区。2京都实验幼托园。3绿洲花园幼儿园文晖园区。4欣禾实验幼儿园。[大红花][大红花][大红花]【回答】
我有人才居住证,孩子来杭州读幼儿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提问】
亲亲,[心][心][心]杭州幼儿园入学条件:年满3岁的适龄儿童,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本市户籍:家长需提供户籍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符合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原件。2.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3.在杭州市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大红花][大红花][大红花]【回答】
我在上塘街道假山新村这边住,就近好一点的公立幼儿园哪个,帮忙推荐一下【提问】
亲亲,[心][心][心]假山新村周边幼儿园:大关苑实验幼儿园、大关艺术幼儿园中小学:大关第一小学、大关苑第二小学。[大红花][大红花][大红花]【回答】
大关苑实验幼儿园创建于1995年8月,隶属于拱墅区公办幼儿园,是一所甲级幼儿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大关苑实验幼儿园创建于1995年8月,隶属于拱墅区公办幼儿园,是一所甲级幼儿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十年来幼儿园逐渐形成了“家园合作共育”的办园特色,创建了“快乐成长”的教育品牌,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杭州市大关艺术幼儿园杭州市大关艺术幼儿园,成立于2005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业务范围是“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大红花][大红花][大红花]【回答】

6,拱墅区最好的幼儿园

拱墅区最好的幼儿园: 1、杭州行知幼儿园 杭州行知幼儿园,原名学士路幼儿园,前身为私立弘道女子中学附属小学及幼稚园。1956年, 由私立幼儿园转为公办幼儿园。1985年, 浙江省陶行知研究会为纪念人民教育家,向区教育 局提出要求将学士路幼儿园更名为”杭州市行知幼儿园”,于1985年5月获批并备案。 杭州行知幼儿园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邮电路20号,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铜鼓路80号西园(新园区) ; 2、杭州天水幼儿园. 杭州天水幼儿园成立时间比较早,有160年的建园史,1993年被命名为杭州市首批甲级幼儿园,是下城区示范性幼儿园。该幼儿园以"- 切为了孩子”为办园宗旨,以创设”教育设施好, 师资优,保教质量高,环境美”为工作目标。 杭州天水幼儿园地址:下城区中北路437-1号; 3、杭州贾家弄幼儿园 杭州贾家弄幼儿园创建于1983年,是杭州市首批甲级幼儿园之一。该园致力于"- -切为了孩子、服务家长、服务社会”的办园宗旨,形成了”团结、 实、创新、奋进”的办园风格,以 "在生活中学习、在生活中学会生活”为园本教育理念,幼儿园创设了一种民主、平等和谐、宽松、健康、积极的情感环境和教育氛围。 杭州贾家弄幼儿园地址:浙江杭州市拱墅区贾家弄7幢1号; 4、杭州胜利幼儿园 杭州胜利幼儿园创办于1945年,是杭州市首批甲级幼儿园、浙江省示范性幼儿园。杭州胜利幼儿园在集团发展过程中,运作模式为”名园+弱园+新园+名企园+街道园”, 拥有七个紧密型 园区机构,成为上城区最大规模的名园集团。 杭州胜利幼儿园地址:浙江杭州清泰街义井巷5号;

7,杭州幼升小报名条件有哪些?

杭州幼升小报名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有杭州户籍的家长,除了原件,还要准备复印件: ①、家庭户籍本专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属份证。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的有效暂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③、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2、进城务工人员带孩子去报名,要提供这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②、父母双方在杭州的(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⑤、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杭州小学报名流程: 1、家长在网报时间内登陆“浙里办”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某某区,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报名。 2、等待公办、民办学校录取、公办小学要进行儿童现场信息核验。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以下简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由民办小学所在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报名儿童一次性全部录取 。 4、市教育局在入学管理系统中公布招生不足的民办小学名单及剩余招生计划,所有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儿童,则按“同类情况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只报公办小学的同类别儿童之后录取。

8,杭州幼升小报名需要哪些材料?

杭州幼升小报名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有杭州户籍的家长,除了原件,还要准备复印件: ①、家庭户籍本专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属份证。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的有效暂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③、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2、进城务工人员带孩子去报名,要提供这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②、父母双方在杭州的(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⑤、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杭州小学报名流程: 1、家长在网报时间内登陆“浙里办”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某某区,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进行报名。 2、等待公办、民办学校录取、公办小学要进行儿童现场信息核验。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以下简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由民办小学所在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报名儿童一次性全部录取 。 4、市教育局在入学管理系统中公布招生不足的民办小学名单及剩余招生计划,所有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儿童,则按“同类情况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只报公办小学的同类别儿童之后录取。

9,公民同招!浙江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简称《招生通知》)。 2020年的《招生通知》是在充分调查摸底、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的。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根据中央文件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统一步调,要求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面落地。二是回归教育初心,减轻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要求。无序的跨区域“掐尖”招生及其由此带来的“培训热”“竞赛热”,极大地加重了学生的校外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经省政府同意,去年12月,我省十四部门出台《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通知》是落实减负方案、回应社会关切的具体行动。三是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缓解社会教育焦虑的要求。我省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总体上走在全国前列。但是,主要依赖优质生源打造所谓“名校”的现象,打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加剧了社会的教育焦虑,不利于发展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三条原则: 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 《招生通知》共5个方面17条,其中涉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基本没有变化,调整规范的主要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不得跨区域抢生源。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收学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 各地建立统一招生平台,全面推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各地统一设定。各地建立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公民同招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公民同招的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各地各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不得早于5月份。 民办学校报名超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对特殊情况的招生录取方式有特别的规定。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各市、县(市、区)2020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近期将会陆续出台。 《招生通知》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起来看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强化属地控辍保学责任。 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建立和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特别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厉查处非法办学行为。 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 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四)全面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根据核准的学校办学规模和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下达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予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予公布。公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 (五)进一步明确公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公办学校严格按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公办初中学校可按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也可按小学学校学区划分,实行小学与初中“校校对口”的方式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民办学校招生的报名对象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明确。 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部门或功能区管委会等原先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入学,不得选择生源;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六)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各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定并向社会公布。 (七)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其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八)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招生。 各地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均不得早于5月份,具体招生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教育行政部门及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九)实施均衡编班与加强学籍管理。 在实施招生前,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要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规范学校实施学生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三 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和服务 (十)全面公开招生信息。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网络平台、招生管理系统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班级数、班额等)、公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学校招生入学咨询方式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络平台等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十一)全面推行户籍生入学预警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落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公办学校出现学位供给紧张情况的,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十二)全面实行无纸化入学报名。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最多跑一次”改革及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建立本区域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全面实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公办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四 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十三)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各地要加快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同城化待遇。已实行或即将实行随迁子女积分量化入学的地方,要按权利义务对等、梯度服务原则,合理设置、不断完善积分量化入学条件,确保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十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地教育部门要与残联等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十五)落实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地要积极落实国家及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各地要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省的中小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录学生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我省有关政策。 五 严肃执纪问责,营造良好氛围 (十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和执纪问责。 各地要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各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招生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应列入同级或上一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十七)营造促进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各地教育部门及学校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全面、细致解读招生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办好家门口学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资料/浙江发布、教育之江

10,2021年浙江杭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杭州绿城育华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十二年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以下简称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本市申请就读小学、初中:

  1.本市户籍儿童少年;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包括: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本市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本市的儿童少年;

  (2)驻杭部队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市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市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本市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市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儿童少年。

  (二)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

  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二、招生范围

  (一)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学区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公办初中按小学对口直升或按学区招生。

  (二)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招生(原上城区和江干区、下城区和拱墅区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分别在合并后的新上城区、拱墅区范围招生;原余杭区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仍在原余杭区范围招生)。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可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范围内招生;学校也可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在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招生。

  (三)在审批地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

  (四)民办学校或其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含功能区管委会)原订有书面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在协议有效期内,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区、县(市)政府委托、承担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招生,不得选择生源。民办学校履行协议招生或按学区招生均须经市教育局同意,具体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民办学校协议招生或按学区招生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小学、初中入学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同步进行。任何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二)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限报1所。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因跨区、县(市)就读民办小学或搬家迁户(以报名开始前的户籍地址为准),导致其就读小学与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不一致的,可自主选择在其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或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报名升学。在选定的区、县(市)范围内选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在该区、县(市)范围内按招生规则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四)报名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就读条件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选报民办学校者应在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就读条件。

  四、录取办法

  (一)免试入学

  1.公办学校录取。

  符合本校就读条件且完成入学报名的儿童少年,公办学校根据其户籍、父母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录取。

  2.民办学校录取。

  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由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应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派位结果公平公正。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

  审批地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均应纳入补招。除已被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和民办学校等录取的学生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均可在需补招的民办学校中选报一所。补招录取仍按上述方式进行。

  每次录取结束后,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和录取学生名单。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举办者和在民办学校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该校工作的在职教工,其子女选报该民办学校,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该民办学校可追加计划录取;选报同一民办学校的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如派位录取的,相应追加计划录取。上述追加计划录取均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同步实施。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时,应在选报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不包括直接选报或补报民办学校者,下同)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其中,公办小学录取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内的儿童。

  公办初中第一批录取按以下方式进行:按对口小学招生的学校,录取对口小学毕业且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并均在对口小学学区内的学生;按学区招生的学校,录取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招生学校学区内的学生。

  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含民办学校录取和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均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批录取程序。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等情况,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其中选报民办学校及补报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

  (三)一贯制学校小升初校内直升

  已实施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办学(以下简称一贯制办学)的学校,其小学部六年级学生应一次性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初中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学校,申请一贯制办学,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从批准当年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并应在小学招生报名时向家长公布。

  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学校,现在读学生当年小学入学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已向家长可按一定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相应年级可按相应比例校内直升。校内直升应由学生(家长)自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由学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其初中部招生计划数大于校内直升录取人数的,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四)实施均衡编班与加强学籍管理

  学校应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创新班等不同类型的班级,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和编班。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或空挂学籍,不得变相替换学生,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民办学校不得在起始年级之外,通过扩班或增加班额中途招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招生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建立和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全面排查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加强资源配置,保障学生入学需求。各地要根据本区域人口变化趋势,科学分析研判入学需求,不断优化义务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要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排入学。要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三)加强计划管理,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各地要及时发布公办小学户籍生入学预警信息,逐步推行公办初中招生预警,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督促指导学校科学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一经公布不得更改。要多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入学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招生咨询途径、招生结果、投诉渠道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招生管理,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各地要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民办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区域范围、调整招生对象和条件。除体艺等专门学校,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各类特长生。

  (五)加强招生督查,切实规范招生行为。2021年秋季学期,各校要对本校应到未到学生进行全面摸排,并于开学后十个工作日内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各地应加强对所辖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招生的监督检查,严格招生工作纪律,严防违规招收“挂读生”。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补助资金和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等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市对区、县(市)教育工作业绩考核。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办学氛围。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各方正确理解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当地教育改革发展成效和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科学理性选择,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杭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