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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徐武最新消息???中国到底怎么了???
武汉徐武最新消息???中国到底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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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徐武最新消息???中国到底怎么了???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被精神病一般是三种情况.一种是家庭内部因经济等矛盾被家庭内部成员送进去“治疗”的正常人 二因各种原因和单位或政府人员发生矛盾.被单位和政府强行送进去“治疗”的正常人 (在矛盾激化发生刑事案之间)三 因各种原因和单位或政府人员发生矛盾.有过过激行为.家属为工作等考虑同意被送进去“治疗”的正常人. 徐武应该是第二或第三种情况.
医院进出是按照谁送进去谁接的方式.所以正常人进去一般是出不来的.单位和政府送进去的.基本一辈子就在里面了.安保措施基本接近监狱.因为长期强迫吃药.正常人也会有药物依耐性.吃药几年JJ也没用了.就是摆设了.一切欲望无非就是象猪一样等待每天吃喝(本人体会)即使是家庭成员送进去的.想出来也很难.毕竟医院处于经济考虑还是希望病人长期住下去.病人少医院职工的收入哪里来?医院里的被精神病者全部都有公费医疗.如不是公费.没人掏钱的话你就是再神经也会赶你滚蛋.
关于徐武事件:
1事件时间长了.也会让人淡忘.本来精神病院就是个被人遗忘的角落.正常人都因为生活在挣扎着.谁还能顾及的了一个“精神病”人.关注他无非是怕自己将来被精神病.如果你没有公费医疗.家庭成员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也不和单位和政府之间发生矛盾.那么你永远不会被精神病.
2徐武肯定成精神病了 这么大的所有社会矛盾和舆论.全部都会转到他身上.只有他真的是精神病.才能让所有正常人认为合理的.才能让一切权力者以免被处理.他现在“享受”的肯定是“精心”“治疗”........四年了.他能正常逃出来.肯定是在吃了药以后呕吐掉了.因为吃几年药基本身体是没力气的.脑子也基本不会想着逃跑的.何况跑基本等于越狱.这回想吐掉门都不会有了.......
3 徐武事件无非就是他和单位之间利益矛盾的结果. 人和人利益矛盾.人和单位.单位和单位.地区和地区.国家和国家。。。。自古以来人类为了各种利益残忍和掠夺一直没有停止过.最发达的美国不是一样在枪炮对别国吗?为了什么.为了美国的利益.何况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当今世界的所谓文明无非就是裤裆上挡了一点遮羞布而已.残忍和掠夺还将继续者.一直到人类的灭绝.

徐武最新消息天天关注,怎么没消息了?真的天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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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武最新消息天天关注,怎么没消息了?真的天黑了?

我叫张孝先,男,53岁,住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我因单位拖欠工资、补偿金、养老金,2000年4月诉于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并胜诉,申请执行十二年了,至今未执行完。不是被告不履行判决,而是法官贪赃枉法。案子执行完,都有申请执行人签字并将申请执行缴费单据付到执行卷宗,申请费返还申请执行人。但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对我的案子(2000)历民初字第246号、785号(两个判决书是一个被告,劳动局、法院故意将一个案子分开多收费)在我没签字、没付单据的情况下,就将案子归为执行完毕以应付上级检查。我到档案室查后,发现他们用被执行人的缴费单据付到卷宗上(执行案号1020、1021)这属于欺上瞒下,同时法官张新、赵学强于2001年3月还截留贪污被告转交给我的2400元至今不给。08年9月8日我到法院档案室复印了证据,原文如下:《被执行人济南市嘉友有限公司清算组把欠款现金人民币二仟肆佰元整存放在法院执行一庭。申请人张孝先不予领取! 张新、郑克兵 二00一年三月二日》明明抢了别人钱存入小金库,硬说人家不要。他们能抢我的钱就能抢其他人的钱,不知他们一年能抢多少钱。第785号案子判决中第3条:被告为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至今没执行,我说:你不执行我没法领取失业金、将来我也不能领取退休金。生活全靠我爱人。 我的另一个案子诉于99年并胜诉,判决书号:(2000)历民初字第2号。申请执行十二年了,至今未执结。法官对一个案子反复审反复终结(审六次终结二次)。2000年5月申请执行。单位2001年9月被吊销执照,根据有关法律我立即书面申请执行股东。2002年8月法院执行回四仟元给我,剩余6年的养老保险等部分没执行。法官说:钱太多了,领导不让执行,你有本事找到中央也没用。并让我再重新启诉股东,说单位不存在了没法执行。虽经中院、省人大的督办,法院依然将案件非法终结(2002年10月)。终结裁定号:(2002)历执字第124号。中院执行局的法官说:一屋人不让赵学强终结,说这样犯错误,可赵就是不听,我们也没办法。我曾到省、市信访局法律顾问处(等律师事务所)咨询过,他们都说:执行了一半,几个股东又没死且都有财产。怎么能终结呢?这是严重的违法办案。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及国家利益(养老保险属国家利益,)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天天奔波于省内相关部门。前区政法委书记张念江说:胜诉的案子肯定该执行,但你的案子有隐情,不便给你说。你找媒体去。可媒体说:司法腐败的事,我们不敢报光。2003年法院为逃避一案二审,调动区检察院为被告抗诉(即使抗诉也该为我抗诉)。抗诉的结果是我败诉,然后再到中院上诉,中院发回重审,重审我又胜诉——维持一审原判(2005年12月16日)。他们在玩文字游戏及公文旅游。细追究,实属目无党纪国法。2006年6月16日我再次申请执行股东,立案庭依法立案并加盖公章。执行法官张新让我到劳动局问需交多少钱,我按照要求,一一汇报,他也核实过并计算过。但张新想敲诈我的钱我没有买他的帐,随后法官再次终结,终结号:(2006)历执字第961号,并让我再诉股东。照此循环下去,赵学强当庭长时,给我将案子终结,赵当局长时,再终结,将来当区法院院长时,再终结,将来当市院......终结到何时,胜诉的案子何年月能执结?各位看官请细品,是不是越枉法升迁的越快?他们梦想将此案将来再翻过来,以便永久贪污国家的养老金。(被告已将养老金交给法院,否则政法委孙书记及法院执行局许莉庭长也不会说:不能执行被告,被告威胁要告法院)噢,区政法委付书记王敏说:你若再到处上访,就执行回转并让我小心点,黑老大的气派十足。敢问理在何方?赵平时说话没有半点法官的样,象一个十足的人渣,还动手打过我,为此我告过他。(2002)历执字第124号裁定,(2006)历执字第961号裁定均没有法律依据。两次终结我都没有签字(法院冒名代签)两次都只用了民诉法关于终结条款陆条中第6条,也即说白了:我法院想终结就终结,他们滥用自由裁量权!完全违背了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三个约束条件,有律师说:这属于枉法(目前股东还活着,由一名个体老板摇身一变进入济南市司法局工作,成为一名副处级)。2008年7月11日区委书记孟祥桓接访,让法院到劳动局为被告垫付了部分养老金,但同时强行扣留了我的养老保险本并强迫我写了三张内容不同的保证书(大意:必须按照法院要求,重新起诉股东;不再到任何部门上访;此案已执结)我不写,法官叫来法警,要拘留我,为了生存活命,被逼无奈下,只有按要求写。可还有未执行完部分:1 延迟履行金(法律规定:逾期不履行判决的钱款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最高贷款的双倍计算。法院的所有判决书中从来就不写明,执行法官也从来没有答应支付,以便将来贪污这笔钱。法院每年执行标的上千万,故意拖上三年五载,再加上复利计算,仅此一项法院每年将贪污当事人上千万。在巨大利益驱动下,当事人的案子能好执行吗。2003年区政法委陈副书记召开听证会时,执行局姚局就说还有3仟元滞纳金未执行。2 补偿金少计算一个月的(997元,属法官笔误)及其延迟履行金。3 96年业务提成3.5万元所产生的养老保险。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业务提成、奖金属合法收入,应算做当年工资基数,做为缴纳养老保险的依据。庭审中已经质证。判决书第三条写的很清楚。4 法官为被告送传票、到银行执行款打的二佰元找我报销的。5 申请执行缴费单据及立案收费单据五百五十元。6法官2001年3月截留的钱2400元及其延迟金。7 98年2月至7月的失业救济金及延迟金、2001年至2002年两年的失业金及延迟金。8 (2000)历民初字第785号判决第三条:被告为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至今未执行,使我无法领取失业金等一系列问题。我的档案仍然被单位扣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应当转入户口所在地劳动局,领取失业金。区社保处王金环处长说:你的档案必须调入区劳动局,以便理顺与衔接历史遗留问题,否则你将来不能退休。9 2000年至今新拖欠的养老金。十年来我没有生活来源,上有老母不能尽孝,下有孩子不能尽责,中间不能尽义务。请求党和政府救民于水火,完善和促进公平正义,督促基层改善人权状况,使下级法院尽快执结上述二案。严惩贪官,还我阳光、还法律的尊严、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共建和谐社会。谢谢!
法律明文规定:终结的案子不能上诉只能复议。难道法官及监督部门不懂法?2008年8月22日孟书记接访要求法院及区政法委给一个文字性的答复,至今不给,为什么?法院、人大、检察院、政法委、信访、纪检,劳动局从区到省都找遍了,区委书记08年8月接访后不再接访了,见书记很难,有挡驾的,弄不好还要把你拘留、扣个防碍公务罪。我对历下法院(2000)历民初字第2号判决于2008年11月17日到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确认历下法院违法。但中院不予立案,没办法,只有花钱通过邮局发特快专递立案,09年2月26日中院开庭听证,我要求录音被法官拒绝,我要视频录像他们不给。09年4月15日中院下达不予受理确认历下法院违法的决定书。09年4月21日我交了复议申请,请省高院复议,6月22日山东省高院下达不予受理决定,唐明庭长说:我们在程序上不进行审理历下法院是否枉法,历下法院于6月22日主动下达撤销第二次终结的决定,他们在审理期间已经改邪归正,让我拿着裁定回历下法院再申请恢复执行并进行国家法律救济。等历下法院执行完了,可以再告历下法院枉法,届时我们将进行实质审理。唐庭长当时拒绝回答法院是否枉法。当天我回历下法院申请继续执行,可是执行局法官我行我素、还是不给执行。2009年全运会期间,历下法院答应执行剩余部分,区政法委副书记李健说:这次是区政府拿钱,你还有什么要求一块提出来,别今天一个明天一个,只要符合法律,我们一块办。我说你们先补缴上这十年拖欠的养老金,她同意并通知法院,随后让我找法院,法院也在计算。他们口头答应继续执行剩余部分并挽回这几年来给国家和我本人造成的损失,但一直拖到今天仍然说正在研究。2011年3月25日我到区委信访部门上访(他们的接待日)张海波区长接访,但被工作人员阻止,让我到法院部门上访,区政法委李健副书记见到我就借故走开,严院长对我说:你还不死,然后对我动手往外推,我便开始给他们录音,被保安推出门外,走到门外被法官、特勤、信访局工作人员十几个拳脚相加并强行搜身,将我的手机、录音笔、纸张抢走,将我的腿踢伤我打110报警,他们说我们受政府领导,信访局接访是政府行为,我们怎么可能帮助你要回录音笔、手机呢。12345政府热线说我们正在协调,请耐心等待。全国开两会期间公安、特保、街道办事处对我二十四小时监视,这是违法犯罪行为,我维护国家利益何罪之有,被这帮拿国家俸禄的执法人员如此对待,只能说明他们侵吞国家的养老金的事实。